在期货市场中,期货合约的成交价总是以双数报出,这是由期货合约的性质和交易规则决定的。
1. 期货合约的最小变动单位
期货合约是一种标准化的合约,规定了合约的交易单位、交易时间、交易规则等。为了保证合约的流动性和可操作性,期货交易所会设定一个最小变动单位。这个最小变动单位是指合约价格可以变动的最小幅度。
对于大多数商品期货合约而言,最小变动单位为10元/吨或1元/手。这意味着,合约价格只能以这些最小变动单位为基数进行变动。
2. 期货合约的交易规则
期货合约的交易以竞价撮合成交的方式进行。当买方和卖方的报价相同时,即产生成交。期货合约的成交价是买方和卖方报价的成交均价。
由于最小变动单位为双数,因此在撮合成交时,成交价也必然是一个双数。例如,如果买方报价100元/吨,卖方报价102元/吨,那么成交价只能是101元/吨,不可能是100.5元/吨或101.5元/吨。
3. 奇数价格带来的不便
如果期货合约的成交价可以为奇数,那么在实际交易中会带来很多不便。
期货合约的成交价都是双数,这是由期货合约的最小变动单位和交易规则共同决定的。双数成交价可以保证合约交易的顺畅性和准确性,也有利于提高合约的流动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