什么是期货对敲?
期货对敲是指同一人或同一机构同时以相同的合约、同一月份、相同价格和数量在期货交易所买卖同一品种的期货合约的行为。举个例子,某交易员同时买入和卖出10手豆粕期货,合约月份为下一月份,价格为每吨3500元,这就是一次期货对敲操作。
期货对敲的界定标准
中国证监会《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》规定,期货对敲的认定标准包括:
- 同一主体或控制关系:对敲方为同一人或拥有相互控制关系的机构。
- 同一品种合约:在同一期货交易所交易的同一品种期货合约。
- 同一月份:同一交割月份的合约。
- 相同价格:买卖价格相同。
- 相对数量:买卖数量相对较大,足以对市场价格产生明显影响。
期货对敲的影响
期货对敲可以对期货市场产生以下影响:
- 操纵市场:通过频繁和大量的对敲操作,对敲方可以人为影响期货价格,误导市场参与者。
- 影响市场流动性:对敲单通常是同一个人或机构自营,不会产生实际的市场需求或供应,会降低市场流动性。
- 规避监管:对敲方可以利用对敲操作规避监管,隐藏其真实交易意图和交易规模。
- 损害市场信誉:频繁的对敲行为会损害期货市场的信誉,影响投资者信心。
期货对敲的监管
为了防止期货对敲操纵市场,监管部门制定了严格的监管措施,包括:
- 禁止对敲行为:禁止个人或机构进行期货对敲操作。
- 监管技术手段:使用交易监控系统检测异常交易行为,识别潜在的对敲交易。
- 严厉处罚:对违规从事对敲交易的个人或机构予以严厉处罚,包括罚款、交易限制和吊销资格等。
避免期货对敲的建议
对于期货交易者而言,为了避免从事对敲交易的风险,建议采取以下措施:
- 遵守交易规则:了解并遵守期货交易所和监管部门的交易规则,特别是关于对敲交易的规定。
- 交易透明化:公开交易意图和交易规模,避免隐瞒真实交易情况。
- 合法交易:避免任何可能被认定为对敲的行为,如同时买卖同品种、同一月份的期货合约。
- 接受监管监督:接受交易所和监管部门的监管监督,配合调查和核查。
通过遵守法规、促进市场诚信和采取预防措施,我们可以共同打击期货对敲等违规行为,维护期货市场的公平公正。